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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26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业务办理要件材料复印件和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详细内容如下
3月26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业务办理要件材料复印件和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详细内容如下:
各管理部、各缴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意见》(鲁建金字〔2018〕23号),加快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减证便民”工作,打破地域、层级限制,经中心研究,现就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要件材料的复印件。推行电子化采集方式,取消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全部要件材料的复印件。确需留存复印件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负责复印存档。
二、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缴存职工可就近选择我市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实行提取业务全市通办。提取业务申请要件材料按照我市现行提取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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