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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5年内军队职工实现住有所居 每年将建3万经适房

发表于2012-08-24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军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会上获悉,按照军委《关于深化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从今年起,全军将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军队职工“住有所居”。

军队职工长期在教学科研、装备维修等用工单位担负大量繁重的服务保障工作,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力量。总部决定以解决住房这一军队职工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抓手,推动军队职工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计划3年内,完成职工可售房源出售,落实已购房职工住房补贴,健全住房资金管理运行机制。5年内,每年新建职工经济适用住房3万套,协调地方提供保障性住房,满足职工住房需求,畅通职工自有住房保障渠道。

这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快落实军队职工住房待遇改善住房条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统筹利用军地房地产资源,拓宽住房保障方式和渠道,按照职工待遇属地化政策和“谁用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职工应该享受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尽快按标准落实到位,对有条件有意愿买房的职工尽可能提供合适的房源,对确实买不起住房的职工提供多种途径租房,使广大职工“住有所居”。

总后勤部副部长丁继业,兰州军区司令员王国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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